记得仿佛是八十年代中期,咱们生活里多了个新词儿,唤做“知名度”。彼时,见了采访对象,学着讲这新词还挺别扭:“给我说细一点,报道出去了,可以提高你的那个,那个——知名度呢!”听的人也还不大习惯,脸红红的,自己吹嘘自己,这“知名度”是个啥玩意啊!
观念更新的速率挺快。现今,追求“知名度”这么一种说法早就过时了,无论什么事,时兴“炒作”。一个嗓子很普通的小姑娘,通过“炒作”,可以变魔术般地成为大红大紫的歌星;一个不起眼的演员,通过“炒作”,一晃间就做大明星了;一本仅仅是记录了某人个人生活领域里日常事情的书,也可以通过媒体的用力炒作,使其销售热度大大超过任何世界名著,并可以由评论家来实现二次“炒作”,冠之以“文化现象”,如此,就还可再炒后续的此类玩意。甚至于过去大家以为非常严肃的政治层面,里头亦有东西可以炒了——有的官员在任内职权范围里不过做了一点完全应该做的事情,自有拍马屁的会去找哥们策划领导的“形象工程”,于是这些事情便夸张成了可歌可泣的“政绩”,当然经过换算,又变成了实现进一步升迁的台阶。也有没人帮炒的,那便是要靠自家,所谓“跑官要官”,不亦是自我炒作么?
这“炒作”,看来是市场时代的产物,东西总要买卖,你不来一点炒作包装,货色难免落档掉价。有炒作,自然就有炒作的方法技艺和炒作的大家高手。如此去想,在生活中,见了炒作现象,也不必一惊一诧。不过,在那些不便商业化或者不应该商业化的领域比如说理论学术或者是政治领域,当不会有什么炒作——这是我原先的想法。最近,见到学者王元化先生的感慨,说学术领域也起了炒作风气,有人对于商业炒作心有所动,人为地在“炒”高某些观点的学术水平,“炒”热某些不是什么热点的学术问题,造成了学术虚假。这才晓得,自家的想法有多幼稚。
炒作行为,似乎开始泛化起来了。对此,是否都要叫一声好才算得上“观念更新”呢?恐怕不该这么简单。
你的烤红薯好吃我的烤白薯亦香,谁的更好卖,是得靠炒作。可这炒作之风进了它不该去的地方,麻烦亦会很大。诸如,为官者,得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点事情,如果他的“政绩”水分不小,大多是靠朋友帮忙吹出来的,结果这炒作居然功德无量,这真正助其做官升迁弄出了个大场面,岂不是戕害民意么?至于学术炒作,比之官场,亦不为事小。早先丁玲女士有“一本书主义”,足见文化建树之不易。今世乃有二、三年间便“著作等楼”者(著作等身之说早已过时),如此,未知是中华文化之幸乎?不幸乎?